1、城市亮化照明建设,制定一套完善的“城市照明工程”总体规划方案,设计生态环保夜间照明,城建环保等相关部门应建立相应的制度,制定相应的监测管理措施,做好城市照明工程中光污染的审查,鉴定和验收工作,落实城市夜间照明建设的各项工作。
2、城市亮化照明应该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经济实用,低碳生活,环保”的特点,重点城市的美化,突出自然。一些人流比较多的地方要采用绿色照明,特别是政府管理部门和公共服务场所应尽量选择使用经过认证的节能灯具。
3、严格按照城市亮化照明提议限制装饰性景观照明,城市亮化工程不允许挥霍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
4、节假日彩灯齐放同时营造气氛,自然要亮化。但通常要温和的“照明”,城市亮化工程的形象,灯光延时60分钟,提早关灯60分钟。除重大传统节日外,在满足不同照明设计要求的情况下,减少用灯数量,尽量可以采用利用自然光,禁用高耗能灯具。